动心读经典>都市>废柴赘妻手握大佬剧本 > 战士竟是我自己 男人要少说话,多做事。
    温芫没忍住翻了个白眼。

    她的意思明明是想抓着他的金发揍他一顿,怎么会被歪曲成了其他的意思。

    但她也没有继续解释,以贝森的无耻,继续下去恐怕还正中他下怀。

    其实她这次是冤枉他了。

    诚如贝森自己所说,他一直在努力经营家族产业。虽然在万花丛中过,但片叶都没沾过身。

    光是打打嘴炮,他就已经有点装不下去了。

    在温芫的坚持下,侍者还是为她把这匹马牵了出来。

    贝森看着它,点评:“的确是不错的血统,四肢修长,又很漂亮。”

    顿了顿,他又说:“但显然它被宠坏了,没什么血性。”

    就像是个“花瓶”,中看不中用。

    温芫却摸了摸这匹叫做极昼的马,它在她面前十分乖顺,低下头蹭了蹭她的手心。

    “真是可惜……它身体里有战士的血统,却被养成了这样。”

    贝森被她的语气逗笑:“真是想不到,这么中二的话会从你嘴里说出来。”

    说着,他又叹口气:“你真的要骑它?它恐怕不会为你带来胜利。”

    这下好了,劳伦要是知道她选了极昼,恐怕又要更看轻她几分,把她当成一个光靠外形选马的外行。

    “没有什么能让我胜利,除了我自己。”

    温芫好笑地回头看他:“重点在于骑手,又不是载具。”

    这话……虽然也是这么个道理,但是听起来就很假大空。

    但贝森也没继续说什么,他还是挺好奇温芫的能力的。

    自从上次经历了打脸,他现在对温芫说的、看起来像是自夸的话,都会选择先相信看看。

    ……虽然这次,似乎实在有些夸张。

    他是见过极昼的,就像温芫说的一样,它祖上有战马的血统,按理说应该非常强悍。

    劳伦也是这么想的,可把它买回农场后就失望了。

    它非常胆小,遇到障碍物会急刹的程度。劳伦在差点被它摔下来三次后,终于放弃了。

    她没再骑过它,但也好好地养着。毕竟花了上千万,而它又这么漂亮,用来观赏也不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