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锦绵用了整整两天才终于接受了“自己真的穿书了”这个设定。

    当时间拉得足够长,身边发生的事亦足够真实,什么“梦境”的说法简直就成了不攻自破的谎言。

    不知道这样的对比算不算是辩证法来着?

    嗨呀不管走到哪儿她这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的能力还是没变,陆锦绵颇有些苦中作乐地想。

    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,起码房子比之前大了很多——并且,还不是租的,而是完完全全属于她的——嘿,谁能想到住房自由的终极目标居然是靠穿书实现的呢?真是人生处处有惊喜。

    正是夜晚,陆锦绵只留了床头的一盏小灯,靠坐在床边时,便是不由自主地将目光落在了这唯一的光源上。

    想想真的有点儿给新时代看着丰富文艺作品长大的女青年丢脸,别人穿个越穿个书都顺理成章地混得风生水起的,怎么到了她这里,连个基本的“既来之则安之”都做得这么费劲呢?

    她还是忍不住会想,她是和人家同名不假,但就这么穿过来也搞得太草率了吧?

    更加草率的是,她居然连一点儿“原主”的记忆都没有的?

    这合理吗?

    唯一合理的是——她合理怀疑是穿书KPI完成不了了才临时把她扔过来的。

    ……咳,好吧,但不管怎么样,总归是要想想“接下来该怎么办”这件事了。

    然而……

    心念及此,陆锦绵几乎是用尽了全力才克制住自己翻白眼的冲动,想了想又觉得,反正也没别人,连这点小事都不能放飞自我那她的日子也太惨了吧?

    所以这件事最坑爹的地方,比她没有这位“陆锦绵”的丝毫记忆更加坑爹的是哪里呢——她终于还是忍不住把想做的动作做了一遍——那就是,她根本没!看!过!这!本!书!

    说到这里就忍不住想卖队友了,书是顾盼那丫头看的,是不是应该把她抓过来才对啊?!

    反正她前两天不是还心心念念地想着如果穿书了该怎么怎么办吗?

    嗯,她的良心是不会痛的。

    不过眼下,管她良心痛不痛都好,看样子是没办法凭强大的意念把顾盼抓过来代替她了。

    陆锦绵叹口气,努力回想这些日子自己和顾盼关于这本情节的对话。

    好在顾盼是个爱说话更爱大惊小怪的,这段时间和她分享了不少的内容。

    陆锦绵努力地总结了一下——

    首先,她现在身处的世界,背景上就是普普通通都市文,没有什么异能设定,世界观和现实世界是并没有任何区别的,好的,这可真是谢天谢地了,起码没让她直接挂在起跑线上。

    其次,这是本都市爱情,男主角叫余渊,女主角就是她那天见过的詹梦河了,剧情么……总之最后男主和女主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了,当然中间也少不了一些波折什么的,可问题是,具体的吧,顾盼虽然和她说了不少,但她当时没有特别仔细听来着……

    草率了,陆锦绵叹口气,糊弄学学得太好有时候也不是好事。